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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偿程序

如何进行雇员补偿保险

在事件发生后,如欲申请索偿,必须:

I. 向劳工处呈报工伤


雇员在工作时如遭遇意外引致受伤或死亡,其雇主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向劳工处呈报工伤及递交一式两分的[呈报意外通知书]。

有关表格(表格2、2A及2B)可向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各办事处索取或在https://www.labour.gov.hk/chs/下载(劳工处电话普通咨询服务2717-1771)

II. 向新鸿基地产保险有限公司呈报工伤

 

 

III. 跟照以下保单条款索偿有关于普通法的重要事项

当投保人收到信件,索偿,诉状和传票时都要立即通知或转交给保险公司;投保人如知道将会有诉讼,审查,或有关对于死亡事件的调查,都也应该即时通知保险公司。

 

II. 向新鸿基地产保险有限公司呈报工伤

所需呈交之文件:

  1. 已填写[呈报意外通知书];
  2. 连同下列文件之副本
    • 由劳工处发出之表格2,2A,2B(正本交回劳工处);
    • 薪金证明,出勤纪录,强积金纪录,雇佣合约;
  3. 下列文件之正本
    • 由劳工处发出之表格5,6,7,8,9或10
    • 由注册医生发出有关该雇员因工受伤之病假纸
    • 由注册医生发出有关该雇员因工受伤之医药费收条
    • 由受伤雇员签署该劳工意外赔偿款项之收条
    • 意外报告(如适用)

 

III. 跟照以下保单条款索偿有关于普通法的重要事项

当投保人收到信件,索偿,诉状和传票时都要立即通知或转交给保险公司;投保人如知道将会有诉讼,审查,或有关对于死亡事件的调查,都也应该即时通知保险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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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您是需要深入了解保险方案的细节、获取报价,还是需要及时处理索偿事宜,我们都乐意为您服务。我们提供多种便捷的联络管道,包括办公室地址、服务专线及电子邮件等。选择最适合您的联系方式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所需的协助,确保您拥有无忧的保障旅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