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事 件 发 生 后 , 如 欲 申 请 索 偿 , 必 须
甲 | 向 劳 工 处 呈 报 工 伤 |
雇 员 在 工 作 时 如 遭 遇 意 外 引 致 受 伤 或 死 亡 , 其 雇 主 必 须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向 劳 工 处 呈 报 工 伤 及 递 交 一 式 两 分 的 [ 呈 报 意 外 通 知 书 ] 。 有 关 表 格 ( 表 格 2 、 2A 及 2B ) 可 向 劳 工 处 雇 员 补 偿 科 各 办 事 处 索 取 或 在 http://www.info.gov.hk/labour 下 载 。 (劳 工 处 电 话 普 通 咨 询 服 务 2717-1771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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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 | 向 新 鸿 基 地 产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呈 报工 伤 |
所 需 呈 交 之 文 件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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丙 | 跟 照 以 下 保 单 条 款 索 偿 有 关 于 普 通 法 的 重 要 事 项 |
当 投 保 人 收 到 信 件 , 索 偿 , 诉 状 和 传 票 时 都 要 立 即 通 知 或 转 交 给 保 险 公司 ; 投 保 人 如 知 道 将 会 有 诉 讼 , 审 查 , 或 有 关 对 于 死 亡 事 件 的 调 查 ,都 也 应 该 即 时 通 知 保 险 公 司 。 |